2)第7章 去县城_活着之我是福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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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。”有人见着这一幕,顺嘴说了一句。

  在农村,会干活和不会干活的人很容易识别出来,不会干活的人,不会用力气。

  比如挑担子,换做一个城里人来挑,先不说挑的稳不稳,不消一会儿,肩膀便会被磨破,担子也会不听使唤。

  但是会使力气的庄稼汉,往往能用更少的力气,挑起更重的担子,而且更加持久。

  徐福贵也是经过无数汗水的实践,才成为一名合格的庄稼人。

  来返好几趟,将水缸灌满以后,家珍和徐父徐母也起床了。

  “嗯,不错。”徐父微微笑着表扬了一句。

  “福贵,累着了吧,唉,你打小啥时候干过这等粗活。”徐母眼神里满是心疼。

  家珍一言不发,嘴角带着温和笑容,一双漂亮的眸子欣喜的盯着他。

  “少爷,以后挑水的活让我来干。”来顺似乎有些不好意思。

  早上的吃食和昨晚一样,一人煮了一个红薯,出乎意料的是,没有一个人抱怨,众人吃的时候还不时盯着他看,似乎是看他能不能接受。

  吃完红薯,肚子勉强垫了点儿东西,端来一盆热水洗了个脸,走进屋里,准备换一件干净衣裳去城里。

  家珍紧随其后,费劲的弯腰帮她找衣服。

  “家珍,我自己来吧,伱好好歇着。”

  家珍恍若未闻,找出他以前的白色丝绸长衫,眼神迟疑,明显想说些什么。

  “咋穿这件,滑溜溜的,像是口水一样,我不穿。”

  “噗嗤.”

  家珍掩嘴轻笑,“这可不像是一个少爷能说出的话。”

  “你都知道我不是少爷了,穿丝绸衣裳出去不是招人笑话嘛,换一件,换一件。”

  家珍将丝绸长衫放在竹床上,重新找出一件干净的白色粗布衣裳给他换上。

  老实说,徐福贵长得并不算差,乍一眼看上去似乎有些平平无奇,可他属于耐看型,越看越觉得有些帅。

  洗了个脸,换上一身体面衣裳,皮肤白皙,手指修长,肩宽腿长,好像还是当年那个少爷,看的家珍有些恍惚。

  当初她之所以愿意嫁来徐家,还不是因为徐福贵油嘴滑舌,长相深得人心。

  徐福贵蹲下身,耳朵贴在家珍的肚子上,闭上眼睛细细倾听。

  “咱儿子怎么没动静?”

  家珍轻轻抚摸肚子,“还没生呢,你咋就知道是个儿子,万一又是个闺女呢。”

  徐福贵嘿嘿一笑,“儿子,是儿子。”

  家珍没有和他争论这些没有意义的问题,收起笑容,一边给他整理衣裳,吐气如兰,“福贵,你去了县城,可不能朝城北去了。”

  城北是县城最繁华的地方,赌场和青楼都坐落在城北。

  徐福贵听懂了她的意思,看着她红润的唇瓣,忍不住低头啄了一口,嬉笑道:“放心吧,赌场和青楼我再不去了。”

  “以前我是被迷了眼,家里有这么好的媳妇儿和闺女,居然还跑到外面鬼混。”

  家珍白皙的脸蛋扑的一下就红了,捏起拳头轻轻锤了他一下,“大白天的也不害臊。”

  “那晚上就不害臊了?”

  家珍转过身,声若蚊响,“行了,你快去县城吧,我在家等你回来。”

  徐福贵摸着怀里的银元,嗯了一声,拿起竹床上的丝绸长衫,转身离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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